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6 月 11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1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970182 债债券 C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1 月 23 日 暂未上市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郑少亮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11 月 27 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曾琦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5 年 4 月 7 日 其他 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 注: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招商证券现金牛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06 年 1 月 16 日成立。现 金牛合同变更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2]67 号文批复。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招商 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招商证券现金牛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589 号文注册,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招商 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 投资目标 主题债券,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 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 债券(含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含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 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投资范围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 主题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主题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 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央行 票据、金融债券(含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含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 当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中债总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15%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时间(T) 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T<7 日 1.50% 赎回费 T≥7 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元) 收取方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管理费 0.30% 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3,5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 其他费用 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相关服务机构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 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按年收取的费用为 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 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与其他风险。 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1、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 的投资风险;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5、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 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的外包风险。 具体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 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详见基金合同,请投资者务必详细阅读相关内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 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客服 电话:95565]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